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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查看次数:
校属各部门:
唐山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负责通知本部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 聘用办法
1.中专系列:因我校目前属于三校合并后的特殊时期,原经贸学校教师均为中专系列,按相关文件精神,单独使用其聘任岗位数,并按原指标、原聘用条件开展聘用工作。
2.高教系列:聘用条件及程序按《唐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院发[2014]24号)执行。
二、岗位聘用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册在岗,并经过评审、考试或认定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聘用岗位
2016年各岗位拟聘数量待学校决定后公布。
四、聘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3月7日 — 8日预报名
各部门汇总填写《唐山学院2016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2)后,务必于3月8日上午班前报送人事处,中专系列无需汇总。
2. 3月9日公布高教系列预报名情况。
3. 3月9日 — 10日个人申报及所在部门初审
个人填写《唐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部门,经本部门分评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唐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报人事处(文本和电子版),申报中专系列岗位的教师不需要申报和部门初审,直接到人事处514室审核。
4. 3月10日、13日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高教所、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对个人提供的《唐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已上传到贡献率平台并经过两级审核的相关材料由职能部门在平台审核)。
5. 3月14日—15日人事处汇总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审核后的材料进行汇总,根据院发[2014]24号《唐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确定直聘、首聘及需要参加竞聘人选。
被确定的赋分竞聘人选填写《唐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量化赋分表(附表1-附表6)(附件5)
6. 3月15、16日职能部门赋分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高教所、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对赋分竞聘人员的各项业绩进行客观业绩赋分。
7. 3月20日—21日召开竞聘评审会、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院评审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审赋分,确定推荐或聘用人选。 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公式无异议后将聘用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及要求
1. 教学人员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只能聘用到该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2. 申报聘用岗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取得拟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至2016年12月31日。
3. 各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4. 相关文件及表格见ftp/人事处/唐山学院2016专技聘任。
 
 
人事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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