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报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7]60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积极准备申报。我校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批准上报的程序进行。
请申报人认真查阅申报指南,按照规定时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于各项目网申结束前5个工作日统一将申请人名单、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校区A座509,办公电话2792073)。请申报人员务必注意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7 年1月11日